發布日期:2025-05-23 09:42:19 閱讀次數:124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由“督察規定”到“督察條例”的轉變,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體制機制。省級生態環境保護派駐監察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的延伸,近幾年在督政、督察、督重點任務落實落地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筆者建議,可建立“五共”機制,凝聚工作合力。
計劃共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派駐監察機構要加強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動,在不同時間節點、不同任務階段做好計劃融合,既依托業務處室的政策水平和專業優勢把控方向、發現問題,又發揮專員辦的督察督政職能,壓實黨委政府及部門生態環境責任。結合省廳年度工作要點、重點工作安排、措施清單等,充分征求省廳各處室需重點督察事項。制定月度盯辦、季度督導、年度評估等計劃時,充分銜接省級、市級推進機制工作月度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做好計劃融合。聚焦區域內某個領域、某個行業、某類點位存在的突出問題,緊密銜接省廳相關處室適時組織開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監察。
信息共享。省級出臺的涉及生態環保類重要文件、調度通報、評估報告、問題清單等要及時抄送派駐監察機構,方便其掌握政策要求和重點工作,梳理片區內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協調建立駐地黨政文件交換工作機制,跟進掌握地方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政策文件情況。及時對接掌握省、市信訪和輿情線索,作為發現片區內突出環境問題的重要來源,建立“收件分辦—調度盯辦—現場督辦—存檔結辦”工作閉環。此外,派駐監察機構要定期向省廳報送派駐監察情況報告,與各處室實現互通共享,結合階段性工作任務重點、難點、堵點,適時優化調整監察方向。
資源共用。一是力量整合。橫向上統籌監察、監測、執法等多部門力量,結合專項任務打階段性“攻堅戰”,如,優化調配生態環境系統內多方精干力量開展大氣專項督導。縱向上統籌省、市派駐力量,聯合開展督導評估。二是人員聚合。結合“干部素質提升年”,采取崗位跟學等方式,遴選片區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中政治堅定、能力過硬的優秀青年充實生態環境監察力量,階段性彌補派駐監察機構人手不足的問題。
問題共研。一是會商研究。適時召開片區聯席會議,聚焦突出環境問題共商共議。派駐監察機構按規定列席駐地黨委政府重要會議,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常態化參加駐地大氣攻堅指揮部周例會、月調度會等,與“一市一策”專家組會商研判。二是摸排走訪。結合日常監察暗訪摸排情況,堅持問題導向,走訪市縣大氣指揮部、流域治理辦、市直“五源同治”牽頭部門等,通過座談交流、查看臺賬、現場交辦等形式,查找突出問題,針對性提出推進解決舉措。三是技術幫扶。結合片區內各地生態環境短板弱項,銜接做好省級科研院所、技術專家與市縣聯動。
整改共抓。持續推動地方“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職能部門“三管三必須”落實落地。積極穩妥推進派駐地市縣相關單位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和各具體事項牽頭部門,并向社會公開。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制度,督促各地職能部門按時保質報送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聚焦派駐監察主責主業,緊盯督察整改,在方案制定環節,會同片區內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科學合理的整改目標,盡可能形成可量化、可檢驗的目標任務。夯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定期交賬、定期交辦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現場抽查盯辦,評估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梳理進度滯后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堅持實事求是,嚴格驗收標準,核查措施落實、目標完成情況。緊密銜接《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調工作辦法》,在監督監管協同、線索移交、追責問責等方面,加大與紀檢等部門溝通協作,傳導責任壓力。
來源: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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